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宏观与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联接城乡经济的纽带。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本文以河北省遵化市金融机构为例,分析探讨基层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一、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情况 (一)金融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遵化市已基本形成银行、证券、保险较为健全的金融服务体系。市(县)级金融机构15家,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106个,从业人员近千人。逐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及农业发展银行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全市金融机构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三农”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遵化辖区融资现状 因尚未建立完备的融资担保体系,缺少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达不到上市融资的规模和标准,银行信贷满足率不足15%,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是企业自筹为主、部门协调为辅、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方式,融资难问题成为长期制约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三)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一是人民银行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强化金融机构服务理念。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发挥金融指导作用,人民银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督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通过召开信贷联席会、金融分析会、印发指导意见等方式,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各金融机构也不断提升支持地方的服务理念,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二是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截至2010年末,全市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和103亿元,存贷比41.2%,呈逐步上升之势。农村信用社强化各项支农措施,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稳步加大对市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及农村增收致富。邮储银行成立仅1年多,贷款余额就达1.04亿元,全力支持城乡个体经济发展。财险公司加大营销力度,拓宽承保范围,2010年保费收入突破1亿元,为种养殖业提供政策性保险保障,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农业风险,保障了农村种养殖户群众利益。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中兴小额贷款公司以及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势而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县域重点企业发展。金融机构采取多种信贷方式积极支持县域重点企业发展。如遵化市4家国有商业银行近年重点支港陆、建龙2家大型钢铁企业,累计提供贷款10多亿元,占4家银行贷款总额的26%。2010年,全市钢铁业共完成增加值62.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的56.6%;实缴税金8.2亿元,占全市工业税收总额的53.3%。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培育涉农企业发展壮大,先后为栗源公司、美客多集团、广野食品等涉农企业注入信贷资金5.6亿元,帮助3家企业先后成长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直接吸收劳动力近5000人,带动种养殖、设备、包装、运输、维修等相关产业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近万人,先后带动10万农户脱贫致富,实现年出口创汇9千万美元,有效发挥了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贷款增速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要。资料显示,华北地区GDP每增加1%,银行信贷就增长1.1%,反观遵化存贷比例长期徘徊在40%左右,信贷增长率明显低于经济发展速度。 二是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近年来,遵化金融机构采取有力措施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部分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但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因素众多,大部分中小企业贷款短期内仍得不到有效满足。如遵化市现有的1700余家中小企业,每年信贷需求满足率只有15%左右,而涉农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满足率更低,还不足10%。 三是利率定价机制不科学,借贷成本较高。据调查,国有商业银行县级分支机构没有利率定价权,利率执行省行设定的标准,除一套房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政策外,其他贷款按抵押方式上浮10%-50%,而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因行业风险高,一般执行浮动利率的上限,进一步加重了弱势产业的借贷成本;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更是最大上浮系数为基准贷款利率的2.3倍,有悖于中央为农民减负增收的精神。 四是资金外流严重,资金供求失衡。2010年末,遵化市4家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分别为20.25%、28.45%、9.2%、58.31%,存款余额占总量的62.18%,贷款占比却仅为46%,存贷比例明显失衡。大量资金上存外流,造成县域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严重不足,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影响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主要障碍 一是县域经济科技含量低,实现银企双赢难。中小企业信誉差、还款能力低,难以达到信贷准入条件,银行不能贷款。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处于明显的弱势,规模较小,自有资金不足,管理水平低,效益不高,生存周期短,信贷风险大,信用等级低,难以达到银行信贷准入条件。 二是社会信用环境较差,银行不敢贷。少数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影响了广大中小企业的形象,银行不敢贷款。地方保护主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银行维权成本过高,不愿轻易放款。 三是商业银行实行退县进市战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只是纸上谈兵。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实行“两大一优”战略,县级银行实施网点收缩、信贷集中、集约化经营、扁平化管理,业务逐渐萎缩,致使县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缺位”问题日益突出,从而把农村信用社推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角”,但农村信用社有限的信贷资金投入与“三农”发展的需求相去甚远。2000年,遵化市国有商业银行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68家,现仅存26家,且网点主要集中在市区,其吸收的资金大量上存,农户及农村经济的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是是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体制,基层行信贷权限受限。域内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被逐步上收,对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的贷款审批权多集中在省级分行。仍以遵化为例,中小企业是农村地区的经济主体,“农”字号企业一般因规模小、财务管理不规范、科技含量低等先天不足,难以达到银行信贷准入条件,造成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告贷无门,资金匮乏现象突出。此外,商业银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束缚了信贷人员放贷的积极性,进一步加重了中小企业及涉农资金的信贷难度。 五是缺乏有效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和农村资金需求大户的信贷支持。 此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待优化、专业化的社会中介服务缺失、财政对金融支农的激励环境还未形成等多种因素不同程度地制约着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 四、对策建议 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有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证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各类金融支农合力作用。一是商业银行要将合理的信贷审批权限返还分支机构,减少贷款审批手续。二是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基础性推动作用,增强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三是进一步巩固农业银行的支农地位,巩固和稳定县域分支机构,扩大信贷权限,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四是继续深化改革,夯实农村经济基础。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渠道作用,担当起建设新农村的重任。五是鼓励和引导股份制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增设金融服务网点,增加县域信贷投放,延伸农村金融服务,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六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实现商业银行资金的良性循环。七是规范民间融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增加对县域经济的资金供给。 (二)基层人民银行要结合自身职责,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着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家货币政策,积极探讨鼓励县域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措施办法,加大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改进对县域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发挥货币工具的引导作用,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实力,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平衡。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政、银、企之间的关系,推动银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要改革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信贷机制。首先,要改革信贷过度集权制,给予基层行、社一定的贷款权限,并根据不同分支机构的经营环境、业务能力和客户状况给予不同的权限。其次,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信贷营销,不能等客上门,要以客户为中心,主动寻找潜在客户,并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金融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要。第三,要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对称机制,不能要求信贷人员承担无限责任,只能承担严格按信贷程序操作的有限责任,同时要建立信贷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贷员信贷营销的积极性。第四,商业银行要制订合适的内部利率水平,鼓励基层行增加对县域贷款。 (四)完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估和风险分担体系。一是要尽快建立社会性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为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信息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要加快担保机构的发展与整合步伐,通过财政投资、企业注资、社会多方投资等形式,增强资本实力。三是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办理各类贷款的承保业务。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积极规避金融风险。有关部门要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研究,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通过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鼓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拓展担保业务,积极开展农村信贷担保业务,从根本上解决“三农”贷款担保难问题。 (六)营造良好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为契机,充分发挥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财政、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尽快补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短板”。二是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提升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信心。三是营造和谐的融资环境,增强县域经济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形成县域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从而为县域经济金融的全面协调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