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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新规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
作者:李 浩 日期:2010-11-13 19:13:47 人气: 标签:

   为深入了解银监会下发的“贷款新规”给银行业信贷管理带来的变革,进而分析其对银行业经营管理及实体经济运行的影响,笔者对江苏徐州市11家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

     一、“贷款新规”实施背景及核心理念

(一)“贷款新规”是完善信贷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经营方面取得了一些较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一直未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同时,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在经济市场化转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相对粗放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借款人合法权益,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以致影响到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与安全。“贷款新规”的产生,是修订与完善一揽子贷款业务监管法规的重要举措。

(二)“实贷实付”是“贷款新规”的核心理念

“实贷实付”依托“受托支付”和“精细化管理”等手段。“受托支付”是新规与以往法规重要的不同之处,新规对需要进行委托支付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与说明。“精细化管理”突破以往监管范畴,对资金拨付、使用、操作流程等均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规定。这与以往只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的模式大不相同,能更好地防范银行经营风险。

二、“贷款新规”对银行业带来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围绕“实贷实付”的核心理念,新规提出了按进度发放贷款、受托支付、贷款分控、协议承诺等措施,有效降低了贷款风险。在本次调查中,9家金融机构均认为“受托支付”最有利于控制信贷风险。此方式有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信贷资金挪用问题,监督并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杜绝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和楼市的恶性违规问题。另外2家机构则认为“按进度发放贷款”是最有力的手段。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和借款人项目资金运用情况按比例发放贷款,及时慎重地调整贷款发放节奏和数量,这对于风险控制也具有极好的促进作用。

(二)有利于提升信贷管理水平

贷款新规带来了银行业的新一轮变革,包括管理制度、组织体系、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信息系统等方面。调查显示,11家金融机构均认为“业务流程”的变革最为明显。新规中很多信贷流程规定都是有利于业务发展的,比如“贷放分控”环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控制,从而改变过去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不分的错误做法。

三、“贷款新规”对银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银行存贷款业务受到影响

1.贷款业务受到直接影响。本调查中,40%的金融机构反映新规实施后贷款数量呈现震荡不稳趋势,这既与当前经济环境有关,也与新规的实施有一定影响。由于受托支付耗时长、成本高、交易不便、办理过程繁杂、收现滞后等原因,部分借款人及交易对方不一定接受,而选择自主支付会受各种条件的限制,通过受托支付则需耗费大量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对借贷双方来说得不偿失,因此借款人可能会选择不受此限制的民间借贷。

2.存款数量增长乏力。本调查中,一半金融机构反映新规实施后存款呈减少趋势。很多金融机构尤其是信用社,经常使用以贷引存的方法,并作为一项重要的营销策略加以使用。“受托支付”等措施的使用在降低贷款业务基础上,极有可能降低存款数量。执行“实用实贷”、“实付实贷”后,由于贷款不能再派生为本行存款,且与集中贷款分次使用相比缩小了收息基数,银行在组织存款与增加盈利方面受到相应影响,短期内给银行增加存款的旧模式带来了挑战。

(二)银行经营成本增加

本调查中,70%的金融机构认为新规出台增加了机构的运营成本。其中,5家企业认为主要增加的是“资金需求测算成本”,5家企业认为是“客户营销成本”。

(三)银企关系受到影响

调查显示,90%的金融机构认为新规的实施影响了本机构与客户间关系。其中,4家机构认为影响原因是“客户贷款手续增加”,4家机构认为是“客户的自主经营受到影响”。

四、应关注的问题

(一)有效界定,进一步明确部分指标的内容

调查中,金融机构反映流动资金需求预测办法实施中问题较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测算指标的界定标准有待统一,以免不同行业和企业作出差异性的理解。《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部分指标存在歧义,例如“固定资产按进度发放”的意思不明确,既可理解为资金使用进度、合同付款进度,也可理解为工程进度,所以要通过进一步界定,避免歧义的发生。

(二)统一标准,把握好银行经营业绩与风险防控间的平衡

新规的实施效果关键在于各家金融机构能否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因此,监管部门应营造公平的执法氛围,使金融机构在面对统一的贷款规制面前,既能实现防控风险的目标,也能使银行有序竞争,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加大宣传,做好金融机构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贷款新规不仅应在金融系统内宣传学习,也应在社会上宣传,让大众了解和熟知其主要内容,特别是受托支付、贷后管理等相关环节。监管部门还应做好新规的业务培训工作,在金融机构中抓好典型,总结实施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江苏徐州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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