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我国“十五”计划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基础设施,事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在南水北调淹没区移民外迁和企业迁建过程中,农信社正面临着债权悬空的危险境地,可能导致信贷资金损失,甚至引发地方性支付风险,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湖北省十堰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点淹没区,工程正常蓄水后,将淹没涉及辖内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张湾区、武当山特区等5个县(市区)的30个乡镇,436个单位,121个工矿企业,近18万移民。按照湖北省政府“外迁为主”的要求,这18万移民将被安置在省内武汉、襄樊、随州、荆门等9地的33个县(市、区)。截止2009年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共涉及十堰市农信社贷款3579笔8247万元,其中自然人贷款3487笔6412万元,法人贷款92笔1835万元。在这些移民贷款中,迁往外市安置的自然人贷款有1694笔2890万元,村组集体贷款16笔42万元,企业贷款70笔938万元。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部分移民外迁借款户有逃废债思想,认为外迁一走了之,能赖就赖。有些移民外迁借款户存在观望态度和依赖思想,认为国家肯定要给搬迁补偿费,等此费用到手后再拿来还款。然而按照国家《移民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移民农户的一切补偿费和安置费,不得用于强行扣收贷款和支付其他费用,移民补偿款直接用于移民住房及生活生产建设,不直接将补偿金分发到移民手中,导致移民无钱偿还贷款。加之搬迁移民户分散到全省9地33个县200多个乡镇安置点,农信社收贷难度很大。 为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农信社金融债权,一方面要加大社会信用环境整治力度,积极营造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社会氛围,增强移民外迁借款户主动还款意识,另一方面建议省级政府出面协调,由移民、财政等部门出台移民贷款专项清收措施,对农信社已办理合法抵押、担保登记的农(居)民、企业、村组集体贷款和法院判令的抵贷资产,允许补偿资金优先偿还农信社债权。对因迁移影响的债权损失,建议由财政部门核定划拨资金弥补农信社。同时建议国家降低受淹区农信社税率,帮扶农信社化解贷款风险、度过经营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