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民间借贷机构纷纷设立,规模不断扩张,经营行为日趋活跃,对经济金融活动的影响日渐广泛,但是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金融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民间借贷主要经营运作模式 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从事民间借贷的组织扩容迅速,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机构却少之又少,审批成立的机构名称和实际经营差异较大。其业务运作模式主要体现在: 第一,最原始的民间借贷运作。这种借贷关系一般仅发生在熟人之间,数额较小,没有抵押物,很多都没有利率、还款期限的约定,有的甚至没有借条,全凭个人信用,出了问题也比较麻烦。 第二,非正规机构,非法业务。主要是指没有经过工商登记,非法成立并开展借贷业务的公司。其次还有一些以诈骗为主的虚假借贷机构。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无抵押、无担保且不限借款地区,只需身份证或户口本即可办理;二是无固定经营场所,通过信息和高利益引诱,争得市场客户;三是以贷款保证金等形式哄骗借款方先行打入指定账户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三,正规机构,非法业务。是指从事民间借贷的主体是经工商局注册的公司,但其所从事的业务却是非法的。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自有资金,放高利贷;二是非法吸储后放高利贷赚利息差。 第四,正规机构、正规业务。现实中,民间借贷的应市场而生,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的“真空”。市场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渐增强,一些民间借贷融资方式已由原来的隐蔽状态向半公开化甚至是全公开化方向转变。 民间借贷机构的扩张和蔓延,对维护市场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的潜在风险日益加大: (一)民间借贷手续简便,以信用方式为主缺少必要的还款保障。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盲目、分散的信用活动,没有组织领导,缺乏制约保障机制,容易出现纠纷。现实中,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在借款之前明知自己没有履约能力,但由于现实需要和投机及赌徒心理支配,又大量借贷。还有些当事人借款是为了转借,获取高额的利差;还有的借款人借款后由于经营亏损而无法按约定偿还借款。以上情况使以诚信为基础的民间借贷市场较为混乱,诉讼案件频发。 (二)利率自定,随意性较强约束能力欠佳。虽然国家对存贷款利息都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违反,但由于是个人私下借贷,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上下浮动,也可根据供求状况和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还能力约定对称的利率。从调查中看到,民间借贷期限较短,利率较高。而且,期限越短、需求越迫切、风险越大,利率也就越高。 (三)民间借贷主体多元化、资金流向走向高风险行业。据调查,目前,民间借贷的供需方组成复杂,涉及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等甚至包括国家公务员、党政干部、金融机构人员。目前出现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所涉及的借贷领域主要为房地产行业。其次是一些中小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向民间融资的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困难,但由于民间资本借贷利率高,企业融资成本大,同时中小企业多属于传统行业,利润本来就很薄,高借贷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了得以运转,多数企业不得不通过借新债还旧债的办法维持运转,一旦出现政策性的变化调整和市场环境稍有变动,就会引发债务危机和资金链的断裂。 二、加快规范民间借贷经营管理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监管的深度。建议在《合同法》的大原则下,充分考虑民间借贷的特殊性,兼顾自愿、公平、合理和市场原则,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管理条例》,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定、行为规范、利率区间、抵押担保、纠纷处理等,从立法角度给予民间借贷活动合法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为其构筑一个合法规范的经营平台,充分发挥其“拾遗补缺”的作用。 (二)加大调整的力度。首先要设立专门的监测和监管机构。其次,建立完善的统计监测指标体制。在当前存在大量民间放贷的情况下,管理监督机构要以稳定和合规为根本,增强借贷双方的透明度,强化经营管理理念和程序操作,防止变相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扰乱经济发展。 (三)加深诚信教育的程度。要加强公民诚实信用观念、投资风险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和舆论营造,使整个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银行、政府有关部门、法院、公证部门应通力合作,特别是在国家宏观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和地方经济运行中出现不稳定因素时,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应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同时,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融部门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或居民简化贷款手续,提供简便、快捷的信贷服务。此外,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间闲散资金,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对于国家宏观调控行业,以及一些新发展的“五小”项目,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广大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把民间借贷投向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之中。 (四)地方政府应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政府部门要做到正确引导,疏堵结合。一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二是在民间借贷活跃的地方,可设立相应的管理或咨询机构,为借贷双方提供诸如《合同法》等法律服务,减少因法律盲区引起的民间纠纷。三是建立利率定价机制。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发布民间借贷行为指引,规范民间借贷利率定价,遏止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