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和科技通讯手段不断创新的形势下,洗钱犯罪活动已呈现专业化、复杂化、国际化和高科技化的发展趋势,这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水平提出更高的挑战和要求。然而,农村信用社由于认识层次、法制建设、人员素质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亟需加强和改进。 一、大连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现状 大连市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网点374家,在职员工384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873人,占总数22.7%;初中以下学历276人,占总数7.1%。目前,大连市农村信用社共有反洗钱专职人员2人,兼职233人,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建立了组织机构。大连市农村信用社基本按要求建立了反洗钱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本联社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使反洗钱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建立了反洗钱内控制度。农村信用社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一些内控制度,主要是《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反洗钱实施办法》、《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了反洗钱各项义务的履行。一是按照《反洗钱规定》的要求,履行了保存记录义务,按照规定的期限对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进行了保存和归档管理;二是为客户办理账户开立等金融交易时,能够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进行核对并登记;三是按规定做到了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上报是从系统自动提取完成。四是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工作。 二、大连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大连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在反洗钱各项义务的履行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其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发挥。 (一)反洗钱意识较为薄弱,专业技能欠缺 农村信用社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信用社机构分布较为分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多数一线员工对反洗钱法律法规没有系统的学习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洗钱的概念较为模糊,错误的认为洗钱只是有钱人的事情,农村信用社主要面向农村和农民,不太可能存在洗钱行为。加之,反洗钱专业知识的欠缺和反洗钱工作经验的不足,导致临柜人员的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当前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健全性 农村信用社建立的内控制度较为单一笼统,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一是内控制度建立不够完善,如:没有及时制定《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操作规程。二是内控制度没有将反洗钱工作细化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和岗位上。如:各部门之间岗位职责不明确,缺少反洗钱岗位工作职责;三是没有把反洗钱工作纳入机构的考核机制,主要是没有把反洗钱工作列入高级管理层的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三)很难真实地了解客户,客户尽职调查流于形式 “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是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基础,也是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第一道关口。如果不能获得真实有效的客户身份信息,识别并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也就成了纸上谈兵。而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客户的了解,大多局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有限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方面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四)可疑交易报告过分依赖系统,数据可利用价值不高 目前,大连市农村信用社统一使用辽宁省联社开发的“反洗钱交易监测系统”,由于该系统可疑标准设定比较宽泛,有些资金交易看不出任何可疑特征,可系统还是自动提取上报了。而农村信用社则过分依赖监测系统,对客户的交易缺乏相应的人工识别和分析,加之农村信用社出于害怕被处罚的心理,导致“宁多勿漏”的防御性报告倾向,致使大量的无用数据上报到人民银行,影响了可疑交易报告有效性。 (五)反洗钱工作空档多,洗钱分子有可乘之机 一是目前的现金管理只对大额取现进行了限制,没有要求金融机构对客户所缴存大额现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争存款拉业务不顾现金来源是否合法,无形中为洗钱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由于没有建立与反洗钱配套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洗钱者可利用个人账户或多头开户等手段来洗钱。这些都是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中的“空档”与“死角”。 (六)反洗钱宣传工作不力,宣传效果不理想 农村信用社主要从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面临的客户大多数反洗钱意识淡薄,不知道洗钱和反洗钱的概念,对洗钱的危害性和紧迫性没有一个正确认识。而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宣传工作针对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仅依靠人民银行统一组织时进行宣传,自身基本不安排宣传活动,对乡镇的宣传更是少之又少,在城区宣传时也仅是悬挂反洗钱横幅,分发人民银行统一下发的反洗钱宣传册,没有其它更丰富有效的宣传方式,形式单调、载体单一,导致宣传效果极不理想,宣传预期也自然无从达到。 三、改进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反洗钱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反洗钱意识 鉴于反洗钱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加强反洗钱培训进而提高一线临柜人员反洗钱意识和业务水平,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要通过培训、轮训、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农村信用社员工系统学习反洗钱知识、案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反洗钱技能,提高反洗钱意识,自觉、自愿、自主地履行反洗钱义务。培训工作要按照金融机构负责人、反洗钱部门负责人、专职反洗钱岗位人员和一线报告人员的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要因人而异、务求实效,切实提升农村信用社反洗钱整体工作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建立反洗钱工作考核机制 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将这些制度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使每个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自觉履行反洗钱职责,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同时,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之中,构建反洗钱工作考核机制,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层)进行科学、规范的考核,以严格的奖惩手段督促其深入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为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把好客户身份识别关,加快反洗钱人才培养步伐 首先,农村信用社要严格执行“了解你的客户”制度,要运用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客户进行严格的身份识别,确保真实有效。同时,要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和相关背景情况,对客户交易记录进行分析、识别并保留,从源头上把关,不给洗钱分子以可乘之机。 其次,要逐步探索人民银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个人征信管理系统和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系统、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识别系统资源信息的互通与共享,确保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开展。 最后,加大反洗钱人才的培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金融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培训,这也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实效的必要前提。 (四)注重可疑交易报告的人工甄别与分析,提高报告的情报价值 可疑交易报告是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体现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对可疑交易的判断标准设计要合理、准确,尽可能地考虑到各种可疑交易情况,以提升系统报送数据的整体质量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员工对可疑交易种类的学习和深度理解,培养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善于发现、归纳、总结典型的可疑交易,将系统筛选和人工识别、客观标准和主观判断有机结合起来,对系统自动提取的可疑交易要进一步核实,对其中确实可疑的要说明可疑理由,对并不可疑的要及时剔除,切实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五)严格现金管理,加强现金形式洗钱犯罪防范措施 一是农村信用社应大力宣传推广转账结算,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开户单位和个人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在降低客户现金使用率,减少现金支付风险的同时,使有洗钱嫌疑的现金收付活动显现出来,有效遏制犯罪分子利用现金进行洗钱。 二是在接受客户缴存的现金时,应按照客户识别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真实经营情况,为判断现金交易是否属于正常范畴提供依据。 三是限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数量,对确实需要多开账户的可采取加收费用或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等行政措施,以杜绝犯罪分子利用个人结算账户洗钱。 (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自身和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知识讲座、有奖问答、分发反洗钱宣传册、在银行播放电视滚动字幕、制作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以电子邮件先进手段和走进农户务实措施等形式强化反洗钱宣传效果,使社会公众进一步认识到洗钱对社会的危害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反洗钱意识深入人心,从而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努力营造“反洗钱 全民共参与”的良好局面。 |